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维持3376元不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上限为20268元
企业职工
养老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上限为20268元
企业职工缴费额
个人最低缴费额3376*8%=270.08元
个人最大缴费额20268*8%=162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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