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跨市流动就业参保的,由佛山市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申请资料
1.自助终端打印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2.前台办理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2)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①单独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填写一式一份;
②单独转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的,共填写一式一份;
③同时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共填写一式一份;
④同时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共填写一式一份。
(3)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
办理地址
1.自助打印可到佛山市各行政服务中心
2.前台打印请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前台打印请到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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