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受人以房屋质量为由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任何的房屋质量问题都能得到支持,通常只有两种情形买受人才能解除合同:1、当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时,若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合格,则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2、当房屋存在其他房屋质量问题(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时,但该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亦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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