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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歌曲著作权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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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改编歌曲现在很火爆,有的是朋友聚会活跃气氛,有的是上传网络博点击量……但这种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改编和传播会不会侵权呢?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等。著作权法赋予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此外,著作权法对于作品传播过程中付出创造性劳动的主体也给予了一定的精神和财产权利,学理上称之为“邻接权”。邻接权的主体主要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和广播组织。原则上,凡未经作者或邻接权人许可行使上述权利的行为,就是法律定义的“侵权行为”。那么是不是任何使用他人歌曲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2种观点: 歌曲的版权由作者享有。情况如下:1、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其音乐作品的署名权由作者享有,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作曲家,自己很辛苦才写出属于自己的歌曲,该歌曲的版权自然是归属于作曲者自己的,该作曲者是可以申请注册登记该歌曲的版权的;3、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3种观点: 音乐版权侵权的认定如下:(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一、买了版权可以改名字吗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主要的核心精神在于:一是著作权人要参与作品的创作,没有参与作品创作的不能成为著作权人;二是你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我和他的著作权。如果在不违反上述精神的前提下,那么就可以变更著作权人,即可以改名字。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二、版权授让与版权转让的区别(一)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二)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被授权人则没有这个权利;(三)版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进行使用,也没有必须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四)版权转让是直接将所有的权利一起办理转让,所以的手续交接完之后,版权转让人对于该版权就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永久性的转让,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五)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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