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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理节税”的小妙招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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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合理规划,做到合法合规降低企业税负,有效增加企业利润,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怎样才能合理避税?问题的核心在合理避税。首先我们要清楚:应缴纳的税金应缴纳的税种基数*相关税种的税率(基数可能是收入、也有可能是利润,还有可能是税金等等,基数是根据各税种具体规定的)所以我们的避税思路无非就是:一、减少应缴税种基数,二降低相关税种的税率。只要掌握了这个思路,就可以自己去找了。第一、对公司业务进行研究,把业务行为进行分类,选择不同的税率缴税(利用税率的不同降税)比如:大型设备的制造销售公司,如果设备由销售方负责运输与安装。我们可以对业务收入进行分类,设备制造与销售收入(13%的税率)、设备运输收入(11%的税率),安装调试收入(9%的税率)。我们可以对各项业务收入进行合理定价,实现利润转移,有效降低整体税负。第二、利用企业组织形式,把高税负企业利润转向低税负企业,合理降低整体税负(减少应缴纳税基数)比如:利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特点,利用起征点的,来有效降低税负,也可以利用个独公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第三、研究税收优惠,来合理避税(税率和基数)比如: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经济园区税收优惠等。总之:企业应当遵纪守法,正确运用税收,做到合理避税,切不可偷税漏税。企业的利润高,到底是真实的利润高,还是因为成本费用无法列支导致的利润虚高?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利润高的企业,本身就应该多交税。假如确实是利润很高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设计原理,利润越高,相应的纳税额就越多。这是无法避免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但是利润高仅仅是指会计上的一个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税会差异的客观存在,利润高的企业未必就要多交税。所以假如利润高的企业想要适当的少交税,有一个思路可以参考,就是利用所得税的优惠,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以下几类:第一、加计扣除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100%加计扣除。第二、减计收入类,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收入减计10%的收入。第三、特殊行业地区优惠所得税率,如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西部大开发地区和赣州老区特定行业适用15%税率。上述几类税收优惠都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即使企业利润很高,也可以通过加计扣除,减计收入,适用优惠税率等方式,少交很多税。假如是因为成本费用很难取得,导致利润虚高的企业,就应当想办法取得。有些企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比较难获得进项,导致成本费用难以列支,无法在税前扣除,形成一种企业利润虚高的假象,导致多交不少税款。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分具体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第一,如果是因为行业特性,整个行业都很难取得进项,则可以考虑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除开特殊企业不得核定之后企业所得税以外,大部分企业因为成本费用核算不健全,都可以按照核定征收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完美的规避了,无法取得成本费用的难题。例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本身,就是很难取得进项的,当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了。第二,假如是因为企业本身采购环节的管理不到位,那就好好想办法,在管理方面多动脑筋,深挖潜力。有些企业财务部门对于的重视性不够,导致一些本该取得的成本费用项目没有取得,无法税前扣除。第三,对于营收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有意识地套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以享受最低5%税率、最高10%税率的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的行业,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假如企业的会计利润刚好在300万元上下,应当主动的通过一些税收筹划手段,使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规模等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享受低税率优惠。假如某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但是年度会计利润刚好为320万元。这个时候企业老板无论如何也要把这20万块钱花出去,多花了20万块钱,税率就从25%下降了10%以下,可以少交不少企业所得税。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毫无疑问,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和。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一下方式:1、由企业股东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一家公司,然后由这家公司作为公司的直接供应商。原供应商向新注册的公司销售产品,新注册的公司再转手加价卖给原企业。2、这种操作方式,部分利润转给了新公司,同时解决了原公司进项少的问题,降低了原公司企业所得税和税负高的问题。3、新公司多交了税款怎么办?这个问题不用担心。由于新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区的税收优惠,税款可以核定征收,或先征后返,所以实际税负并不高。4、当然了,还可以利用销售端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一家销售公司,将公司的产品销售给新注册的公司,通过转移销售利润的方式达到节约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还有其他操作方式可以利用,这个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企业利润高,先要分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利润高,是本身属于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比如咨询、培训,还是因为缺少进项票与相关成本核算资料,因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利润偏高。1.如果本身属于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比如,本身是属于利润比较高的现代服务业,那么进项票确实不多,因为大头都是人力资源成本。能够取得的进项票是比较有限的,比如办公费、房租、水电还有员工的一些报销。那么需要注意几个要点。(1)能够取得的尽量要取得。比如,对于这些行业的员工来讲,可能会有比较多的差旅。那么这种情况下,要做好员工差旅成本的管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于交通、住宿尽量实行统一订票和开票,以减少原始票据的损失。对于外聘人员,或者客户端需要包票的情况,一定要做好中间环节的管理。(2)分析成本占比,做好筹划。对于利润高的行业,要找到成本占比中的大头,进行合理的筹划和管理。比如,咨询行业,最大头的就是人力资源成本。对这一块业务进行细分,究竟是公司员工的工资,还是外聘人员的劳务费。对于是工资的部分,那么要进行合理的薪酬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的确定、福利、季度奖金、年终奖金的安排与发放。因为这个不仅涉及到工资,还涉及到企业的一块重要成本,社保。不要因为省社保,故意降低员工工资,那么最后导致企业所得税虚高,对企业来说可能得不偿失。对于外聘人员的劳务费,那么是选择税务代开,还是以工作室的形式提供劳务,对于企业的税负影响也是不同的,但注意,一定要想办法取得,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要做好选择和安排。2.因为无法取得,导致核算不准确而利润偏高的。对于这样的企业,首先是要尽可能地想办法取得。可以考虑的措施有:(1)重新筛选供应商。换选有资质能开票的供应商;(2)重新测算采购价格。因为有可能有些小的供应商,要求开票就要加价。但如果确实无法更换,那么就对企业的成本进行重新测算。使要求开票增加的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种观点: 首先,企业为什么节税?举个栗子,一家私企的年营业收入是2000万元,税前。如果完全对于税务没有规划,我们安安静静交税,那么首先要扣,接下来是附加的城建税,教育税(你别管合理不合理,这个合法)等,还有标准的25%的企业所得税,最后发到个人手里的时候,还有个人所得税,除去成本,分红,最后到手数一数,还剩多少?是不是觉得非常绝望?人生万税?是不是想着找点歪门邪道来逃税?年轻人,你这个想法有点危险。想都不要想,我国对于税务的查收是一年比一年严厉的,尤其是2018年底税改,只要税务局准备查你,无论时间多久,逃得多远,被叔叔抓走的时候,你就想着还是缴税就好了。税务本身是最透明的事情,找到企业经营与缴税之间的关系,依据规则,便能合理合法的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所以就有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财富管理活动的规划安排,尽可能多地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一般来说,它是纳税人获得税收最大利益的方法。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合法合规节税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一、选对企业的位置迈克尔·波特说过:企业的地点选择战略主要回收成本、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选址不仅要考虑自身的运营成本,还要考虑的影响,是否支持企业发展,是否有相应的税收扶持奖励。不同的地区未来当地的发展,也有不同的税收优惠,也就是税收洼地,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就是一个合理合法的节税方法,比如在之前很多影视公司都选择落户在网红洼地霍尔果斯,就是因为霍尔果斯的“5免5减半”。当然,全国有很多税收洼地,不同的税收洼地也不一样,如天津几个园区地方留存比例、返还比例以及兑现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税种和企业项目类型,经营情况,选择和自己最匹配的税收洼地。二、创建一家的公司企业可以成立新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处理,进行税务拆分,并且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方面都有相应的优惠。三、合理运用税务法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财税[2018]99号文);因此,企业可以增加在研发成本上的投资,以降低基础税费。四、使用合规的税筹方案要树立守法意识,在主观上不能有偷税漏税的观念。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使他们的税法知识随国家法律的变化而更新,不能落后。除此之外,企业有必要与专业的税筹机构合作,量身定制合法合规的企业税筹方案,使税收筹划方案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合法节税,促进企业的发展。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企业是有益无害的,甚至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财富。但是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并非偷税漏税,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前提下节约税务,也是各个支持的。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1、人走申报不能停俗话说“铁打的兵营流水的兵”。企业也是一样,人来人往很正常。企业的财务人员也会发生人员流动,前一任已经离职,后一任还没有到任,中间出了真空。由于财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离职如果企业安排不妥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等到后一任来了才办理。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的时候,应该留意纳税申报的问题。应该与离职员工协商,即使人已经离开,离职人员也应该把纳税申报做完。没有按时申报,每次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2、沟通多点罚款少中国税务规定变起来快如闪电,企业想不出差错实在不容易,出现差错就可能面临处罚。例如:日常的纳税申报,购买,核销、填写等都可能出现差错。一次罚款2000元以下,罚50元也是2000元以下,罚1800元也是2000元以下,基层税务机关在2000元以内有酌情权,对于出现的差错,办税人员首先应该诚恳面对,承认错误,但要分析原因,是因为新不知道,还是因为新招人员不熟悉,还是操作不小心等等,将实际原因向税务机关反映,大多数情况下,在日常纳税中的差错都能获得税务机关的谅解,罚款会酌情减少。3、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和营业税里有价外费用的规定,就是在销售、服务以外再收取其他款项,代收、代付款项。这些价外费用不一定是公司的收入,但需要缴纳税款,因此造成公司税负的增加。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也就是先有销售或者服务需要收取价款的事实存在,才有价外费用产生的可能,如果没有销售,也没有为对方提供服务,即使收取款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例如:某公司为你公司装修,装修时打坏了一套玻璃家具,赔偿1万元。你公司没有向装修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1万元不属于价外费用。

第2种观点: 众所周知,合理节税避税能够为企业节省许多不必要的支出,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更是要懂得企业合理节税避税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切实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本篇文章就告诉大家几个合理避税的小妙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悄悄告诉你几个企业“合理节税”小妙招1、人走申报不能停俗话说“铁打的兵营流水的兵”。企业也是一样,人来人往很正常。企业的财务人员也会发生人员流动,前一任已经离职,后一任还没有到任,中间出了真空。由于财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离职如果企业安排不妥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等到后一任来了才办理。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的时候,应该留意纳税申报的问题。应该与离职员工协商,即使人已经离开,离职人员也应该把纳税申报做完。没有按时申报,每次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2、沟通多点罚款少中国税务规定变起来快如闪电,企业想不出差错实在不容易,出现差错就可能面临处罚。例如:日常的纳税申报,购买,核销、填写等都可能出现差错。一次罚款2000元以下,罚50元也是2000元以下,罚1800元也是2000元以下,基层税务机关在2000元以内有酌情权,对于出现的差错,办税人员首先应该诚恳面对,承认错误,但要分析原因,是因为新不知道,还是因为新招人员不熟悉,还是操作不小心等等,将实际原因向税务机关反映,大多数情况下,在日常纳税中的差错都能获得税务机关的谅解,罚款会酌情减少。3、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和营业税里有价外费用的规定,就是在销售、服务以外再收取其他款项,代收、代付款项。这些价外费用不一定是公司的收入,但需要缴纳税款,因此造成公司税负的增加。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也就是先有销售或者服务需要收取价款的事实存在,才有价外费用产生的可能,如果没有销售,也没有为对方提供服务,即使收取款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例如:某公司为你公司装修,装修时打坏了一套玻璃家具,赔偿1万元。你公司没有向装修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1万元不属于价外费用。

第3种观点: 1、赠得巧来送得妙一件2000元的电器,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收2000元。如果将其赠送了,要按2400元缴纳。现在我们重新设计方案:将两件产品卖给客户,给予客户400元的折扣,其中,2000元的按照15%折扣以后出售,400元的按照折扣25%以后出售,这样,对顾客而言,实际支付2000元,与买一件送一件的效果是一样的,对于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实际上没有赠送的行为,只要按2000元实际营业额缴纳即可。有些营销人员认为这样做很无聊。改变方式就符合税法,不改变就要多交68元的,对于企业的纳税而言,这不是一件无聊的事。2、依法而签可节税一家设备公司,生产设备以后,需要为客户在大厦中提供安装服务,财务人员很清楚:这是一条龙服务,销售商品再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同中如果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和建筑安装价款,可以分别适用和营业税。财务人员因为出差外出,回来时合同已经签好,合同只写了一个总价,没有分开金额。财务人员说明道理,要求对方一定配合重签。对方的财务经理也是个任务,提出条件:重新签订,你可以节税近20万元,既然如此,合同价格要降低5万元,企业财务人员明知是乘人之危也无可奈何,最后商量让利3万元,重新签订合同。如果事先提出要求,对方也就无法乘机“讹诈”了。3、合同作废也纳税有些企业的领导喜欢签合同,也喜欢变来变去,签了以后发现不行就作废以后重新来过。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例如:公司本月签订了合同,申报的时候缴了印花税。领导作废了该合同,不签了,由于印花税已经缴纳,并且不能退还,因此,由于作废合同导致多缴了税。还有一个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就要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金额减少了,不退印花税。对策: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到金额确定以后再补充进去。

第1种观点: 1、人走申报不能停俗话说“铁打的兵营流水的兵”。企业也是一样,人来人往很正常。企业的财务人员也会发生人员流动,前一任已经离职,后一任还没有到任,中间出了真空。由于财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离职如果企业安排不妥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等到后一任来了才办理。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的时候,应该留意纳税申报的问题。应该与离职员工协商,即使人已经离开,离职人员也应该把纳税申报做完。没有按时申报,每次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2、沟通多点罚款少中国税务规定变起来快如闪电,企业想不出差错实在不容易,出现差错就可能面临处罚。例如:日常的纳税申报,购买,核销、填写等都可能出现差错。一次罚款2000元以下,罚50元也是2000元以下,罚1800元也是2000元以下,基层税务机关在2000元以内有酌情权,对于出现的差错,办税人员首先应该诚恳面对,承认错误,但要分析原因,是因为新不知道,还是因为新招人员不熟悉,还是操作不小心等等,将实际原因向税务机关反映,大多数情况下,在日常纳税中的差错都能获得税务机关的谅解,罚款会酌情减少。3、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和营业税里有价外费用的规定,就是在销售、服务以外再收取其他款项,代收、代付款项。这些价外费用不一定是公司的收入,但需要缴纳税款,因此造成公司税负的增加。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也就是先有销售或者服务需要收取价款的事实存在,才有价外费用产生的可能,如果没有销售,也没有为对方提供服务,即使收取款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例如:某公司为你公司装修,装修时打坏了一套玻璃家具,赔偿1万元。你公司没有向装修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1万元不属于价外费用。

第2种观点: 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方法大致有二:一是用好税收优惠,二是应用好节税技巧。利用税收优惠节税,就是充分应用国家的各项减免税,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例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减免税,如果你满足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就可以合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你有几条没有满足——比如你的科研人员人数不够,那你就应调整人员结构,把科研人员的人数调整上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依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对于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有些企业是“坐享其成”的,那些优惠就是冲着他们去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例如软件企业,国家明文规定鼓励其发展,就把其锁定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有些企业是“靠边”的,例如一个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由于投入的科研经费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够不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因而就也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这就属于“靠边”的企业,也就是离国家的要求“差一点”。对于这样的企业,把“差一点”补上,比如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符合规定的比例,满足所有条件,就可以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合法地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于税收优惠,更多企业是“鞭长莫及”,比如商品流转企业,你怎么靠,也靠不上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因为国家的税收,也不是什么都鼓励的;还有一些税收是起作用的。靠不上,我们就应用节税技巧,同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依据目前的税收,我们认为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思路也有二:一是提高税前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增加费用扣除数额;二是合法地增加无的费用,在税前扣除。通俗地说就是:要么提高收入增加费用的扣除计算基数要么加大费用无费用。这也是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节税思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合理节税的方法有以下五点:1、利用免税;2、利用减税;3、利用退税;4、利用税收扣除;5、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纳税筹划。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1种观点: 1、赠得巧来送得妙一件2000元的电器,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收2000元。如果将其赠送了,要按2400元缴纳。现在我们重新设计方案:将两件产品卖给客户,给予客户400元的折扣,其中,2000元的按照15%折扣以后出售,400元的按照折扣25%以后出售,这样,对顾客而言,实际支付2000元,与买一件送一件的效果是一样的,对于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实际上没有赠送的行为,只要按2000元实际营业额缴纳即可。有些营销人员认为这样做很无聊。改变方式就符合税法,不改变就要多交68元的,对于企业的纳税而言,这不是一件无聊的事。2、依法而签可节税一家设备公司,生产设备以后,需要为客户在大厦中提供安装服务,财务人员很清楚:这是一条龙服务,销售商品再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同中如果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和建筑安装价款,可以分别适用和营业税。财务人员因为出差外出,回来时合同已经签好,合同只写了一个总价,没有分开金额。财务人员说明道理,要求对方一定配合重签。对方的财务经理也是个任务,提出条件:重新签订,你可以节税近20万元,既然如此,合同价格要降低5万元,企业财务人员明知是乘人之危也无可奈何,最后商量让利3万元,重新签订合同。如果事先提出要求,对方也就无法乘机“讹诈”了。3、合同作废也纳税有些企业的领导喜欢签合同,也喜欢变来变去,签了以后发现不行就作废以后重新来过。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例如:公司本月签订了合同,申报的时候缴了印花税。领导作废了该合同,不签了,由于印花税已经缴纳,并且不能退还,因此,由于作废合同导致多缴了税。还有一个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就要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金额减少了,不退印花税。对策: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到金额确定以后再补充进去。

第2种观点: 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方法大致有二:一是用好税收优惠,二是应用好节税技巧。利用税收优惠节税,就是充分应用国家的各项减免税,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例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减免税,如果你满足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就可以合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你有几条没有满足——比如你的科研人员人数不够,那你就应调整人员结构,把科研人员的人数调整上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依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对于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有些企业是“坐享其成”的,那些优惠就是冲着他们去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例如软件企业,国家明文规定鼓励其发展,就把其锁定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有些企业是“靠边”的,例如一个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由于投入的科研经费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够不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因而就也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这就属于“靠边”的企业,也就是离国家的要求“差一点”。对于这样的企业,把“差一点”补上,比如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符合规定的比例,满足所有条件,就可以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合法地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于税收优惠,更多企业是“鞭长莫及”,比如商品流转企业,你怎么靠,也靠不上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不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因为国家的税收,也不是什么都鼓励的;还有一些税收是起作用的。靠不上,我们就应用节税技巧,同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依据目前的税收,我们认为企业所得税的节税思路也有二:一是提高税前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增加费用扣除数额;二是合法地增加无的费用,在税前扣除。通俗地说就是:要么提高收入增加费用的扣除计算基数要么加大费用无费用。这也是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节税思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合理节税的方法有以下五点:1、利用免税;2、利用减税;3、利用退税;4、利用税收扣除;5、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纳税筹划。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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