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所以行政处罚书是否会送至单位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下文将详细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3种观点: 一、行政罚款会通知单位吗1、行政罚款是否会通知单位情况如下:(1)被行政拘留一般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家属的,不通知单位;(2)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不会通报单位,但是会通知家属。如果是无法通知家人,会通知其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如单位;(3)行政处罚如果处罚的对象是单位,那么就会直接通知单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如何交行政罚款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已经把文书送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已经把文书送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七天,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送达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种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或者变相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主要有: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是在实践当中经常用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4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邮寄送达也可以电子送达,但是电子送达要经当事人同意。。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送达,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收件人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有通知书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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