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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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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机关应当采纳。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九十六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2.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或盖单位盖即可,只是在送达时要签字,表明决定书送达了,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成年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1种观点: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签字生效。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1、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3、非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机关应当采纳。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九十六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或盖单位盖即可,只是在送达时要签字,表明决定书送达了,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成年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机关应当采纳。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九十六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2种观点: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的,不得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要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签字后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依法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决定处罚,《处罚决定书》是肯定要向被处罚人送达的。如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字,派出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由在场的办案人员和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机关应当采纳。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九十六条 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1种观点: 被处罚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处罚,处罚决定只是告知。一、行政拘留要交罚款吗拘留分为以下两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机关在做出行政拘留决定时,如果是并处罚款的,被罚处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在规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未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务拍卖或者变相抵缴罚款。二、治安拘留罚款不交会怎么样强制执行。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三、行政处罚漏了还能再罚吗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行政处罚漏列当事人,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要看签在什么地方了。如果签在了收件人处,或者说签字就表明收到了,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算收到了,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没收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3种观点: 被处罚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处罚,处罚决定只是告知。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没有签名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没有签字,不可以强制执行。以防办案过程有考虑不严谨或法律条款理解有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1、会同相关人员再次核对行政处罚相应条款,并与处罚法规标准,看其有没有纰漏之处;2、检查处罚结果是否适度,有没有超出处罚极限;3、进一步研究被处罚人不签字的原因,是被处罚人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4、上述步骤核实无误后,即使被处罚当事人不签字也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改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更正。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随意停止执行。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前发现制作有错误时,应当及时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得将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涂改、改写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无效的文书,行政相对人可以拒不执行。如果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之后,又发现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纠错机制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三、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事实不符的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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