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如果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也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向起诉。如果已经离职,可以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拖欠工资证明,然后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拖欠工资的欠条,可以作为证据索要工资。如果公司故意拖欠工资,且金额较大,超过一定时间,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可以向报警。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第3种观点: 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处理如下:1、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2、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3、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起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