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出狱的人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很多犯人出狱后,身份证已过期,所以需要重新办理。如果身份证未过期,则不需要重新办理、可继续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 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第1种观点: 监狱服刑人员的身份证过期了可以补办,只要他们未注销户口,仍然是中国公民。尽管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他们仍可通过记住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向机关查询个人信息。根据权威部门解释,服刑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但使用后需归还机关,期满后再取回。法律分析对于监狱服刑人员身份证过期了能补办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身份证不注销,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现在服刑人员不注销户口的。因此只要服刑人员能记住自己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到机关还是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的。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解释,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但使用后应交回机关,期满后重新取回。拓展延伸坐牢期间身份证过期是否会影响法律权益?坐牢期间身份证过期可能会对您的法律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份证是个人身份认证的重要证件,过期的身份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您在法律事务中的权益。例如,在办理一些法律手续、申请相关证件或享受特定权益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您的身份证过期,可能会导致您无法顺利办理相关事务,甚至可能受到一些。因此,建议您在身份证过期前及时办理续期或更换手续,以确保您的法律权益不受影响。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请在法律问题上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结语在监狱服刑期间,身份证过期可能对个人的法律权益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期的身份证可能影响您在法律事务中的权益,如办理手续或享受特定权益。建议您在身份证过期前及时办理续期或更换手续,以确保您的法律权益不受影响。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法律依据《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拥护,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第二条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第三条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第四条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第五条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监狱服刑人员身份证过期了能补办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身份证不注销,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现在服刑人员不注销户口的。因此只要服刑人员能记住自己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到机关还是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的。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解释,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但使用后应交回机关,期满后重新取回。法律依据:《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 拥护,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第二条 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第三条 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第四条 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第五条 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出狱的人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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