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妖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二手房屋过户详细流程是什么?在哪里里办理这些?需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屋过户详细流程是什么?在哪里里办理这些?需要什么证件?

来源:易妖游戏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也应当前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所有权变动,需要主要的是否存在一物二卖或者抵押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过户除了应当准备必要材料外,还应当注意:土地性质、房屋的用途、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注意面积的约定、逾期或者赔偿等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户二手房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房屋的位置、房产状况、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处理等达成协议后,双方至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应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1种观点: 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2种观点: 一、房子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1、房屋过户需要去房管局办理。(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章。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二、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1、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地产证;(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五)委托书。2、夫妻离婚后,对房产进行分割是肯定的,但此时并不会一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但要是需要进行房产过户的话,则就可以参照小编带来的内容来办理、准备材料。

第3种观点: 一、房子过户在哪里办理手续1、房子过户通常在房产局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第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过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产权证;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第1种观点: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1、评估买方和卖方,双方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的评估窗口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共有人,则共有人也必须到场,并且带好身份证。过户评估是不收费的,但如果您需要贷款,则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价格约二百元左右。2、签订买卖合同您可能很奇怪,因为您之前已经和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当然,这第一份合同是有效的,但却未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查和备案。而这里签订的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此时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帮您详细的检查卖方的身份证、卖方是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有共有人,会被要求同时到场)、房屋是否被查封、房产证的真假等等。总之,只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您可以基本放心了。还有一点,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不能再与第三方再次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有备案,如果您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不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3、填写申请表如果需要贷款,则先去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然后买卖双方再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需要贷款,那么则需买方和卖方(如有共有人,需所有共有人同时到场)双方填写买卖申请表,并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需要提醒的是,签字必须当着工作人员面签,否则无效。4、缴纳契税买卖申请表填写好了以后,紧接着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地税局契税窗口缴纳契税。5、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卖方至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房管窗口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等。6、受理过户所有的税都交完了以后,把交税的回单(税票)带好,买卖双方回到原签字窗口,将所有资料递交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受理单上有领证日期。7、国土证过户刚才办理的是房产证过户,此外还有土地证过户。当房产证过户申请被受理后,买卖双方拿着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窗口去申请国土证过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给您一张受理单。8、领证按房管窗口给的受理单承诺的领证日期,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领取房产证,到国土窗口领取土地证。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点:1、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属市区范围内,并且您们的买卖未通过中介成交,则买卖双方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然后买卖双方在经过备案并打印的合同上签字认可。2、如果买卖双方是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经过中介机构备案后,在过户时就不需要重新进行备案了。3、只有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才是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房管窗口办理过户的,非城区范围的,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第2种观点: 根据规定个人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三、买方贷款购房: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房产证办理过户所需时间: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

第3种观点: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1、评估买方和卖方,双方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的评估窗口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共有人,则共有人也必须到场,并且带好身份证。过户评估是不收费的,但如果您需要贷款,则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价格约二百元左右。2、签订买卖合同这里签订的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此时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做详细的检查卖方的身份证、卖方是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有共有人,会被要求同时到场)、房屋是否被查封、房产证的真假等等。总之,只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就可以基本放心了。还有一点,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不能再与第三方再次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有备案,如果买方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不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3、填写申请表如果需要贷款,则先去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然后买卖双方再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需要贷款,那么则需买方和卖方(如有共有人,需所有共有人同时到场)双方填写买卖申请表,并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字。需要提醒的是,签字必须当着工作人员面签,否则无效。4、缴纳契税买卖申请表填写好了以后,紧接着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地税局契税窗口缴纳契税。5、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卖方至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房管窗口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等。6、受理过户所有的税都交完了以后,把交税的回单(税票)带好,买卖双方回到原签字窗口,将所有资料递交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受理单上有领证日期。7、国土证过户办理完房产证过户,此外还有土地证过户。当房产证过户申请被受理后,买卖双方拿着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窗口去申请国土证过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给买方一张受理单。8、领证按房管窗口给的受理单承诺的领证日期,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领取房产证,到国土窗口领取土地证。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点:1、如果购买的房屋属市区范围内,并且买卖的买卖未通过中介成交,则买卖双方带好各自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然后买卖双方在经过备案并打印的合同上签字认可。2、如果买卖双方是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经过中介机构备案后,在过户时就不需要重新进行备案了。3、只有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才是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房管窗口办理过户的,非城区范围的,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