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异地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法律手续完备的,协作地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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