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限规定为: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到,经过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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