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不可以多开钱。开是要按照实际金额入帐并申报纳税的,所以不能随意多开或者虚开。销售方开具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与普通在买卖合同中的地位是被区别对待的。这是由于专用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是购货方纳税义务和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对于的计算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决定的。其本身只是交易双方的结算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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