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给只开收据涉嫌偷税漏税。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主动向业主开具,不提供正规属违反税法,且涉嫌偷税漏税。业主缴费时如遇拒开有权拒绝缴费,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税务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相关处罚。
偷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无故不缴,或者纳税人故意少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果偷税漏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旦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就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税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侵犯的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偷税行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包括伪造、要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等原始凭证的行为;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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