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戒指一般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戒指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归属于女方的个人所有;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作为彩礼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明确表示是单方赠与一方个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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