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力形式有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遗嘱的效力是根据遗嘱的订立顺序来决定的,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会比前面的要高。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