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你的情况,判决你们不准离婚未过六个月,作为原告,你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现在再次起诉离婚的话,依法不会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也会驳回你的起诉,如果你丈夫起诉离婚或你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则不受6个月期限。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