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会对是否准予离婚、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请求多分或者请求补偿的,会再酌情判决;对于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无力抚养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十周岁以上子女自愿随一方生活的,应当采纳其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