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必须要交。
法律依据:
《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三 服务单位开展的税控系统操作培训应遵循使用单位自愿的原则,严禁收费培训,严禁强行培训,严禁强行搭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四 税务机关应做好专用设备销售价格和技术维护价格的收费标准、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等相关事项的公示工作,以便接受纳税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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