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花费医疗费用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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