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无约定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若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员工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无约定的应根据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济的损失应从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员工责任险:如何保障企业在员工造成的损失情况下的赔偿?
员工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企业在员工造成的损失情况下的赔偿。它主要覆盖员工在工作中可能引发的意外事故、疏忽行为或错误导致的损失。当企业遭受员工造成的损失时,可以向员工责任险提供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企业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这种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减轻经济负担,保护企业利益和稳定运营。因此,购买员工责任险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可以提供保障和安心。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扣除额不得超过工资的20%。此外,企业可以考虑购买员工责任险,以保障在员工造成的损失情况下的赔偿需求,减轻经济负担,确保企业的利益和稳定运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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