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第规定,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