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室内乐器属于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不
得故意损坏、搬运、外拿,如有因过失而损坏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轻重必予以赔偿。
二、不准乱弹、乱砸钢琴。弹完钢琴后应立即将琴盖好。
三、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或干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不准带外人进入教室。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老师同意。
五、对课桌实行个人包干制度。个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洁,凳子用完后要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出问题个人负责。
六、每位音乐生要文明守纪,团结一致,不准打架、斗殴、说脏话,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
七、除正常活动时间外,任何音乐生不得借各种名义逃课和进入音乐室。如确有需要,须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
八、按时上专业课和参加音乐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课,如有事,须向老师请假。无故缺课三次后,当自动退出。
九、保持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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