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从表面上看,两人都做了好事,以平常的观念来说,子贡不领赏金是德行高尚,似乎更加接近我们传统教育中的无私奉献精神相比而下,子路就逊色得多,子路接受赠牛是施恩图报,离我们所颂扬的高尚道德品质自然相去甚远。
  然而,孔子对他们的行为的评价则是恰恰相反。这就是所谓的“义”与“利”的不同价值体现。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能够因为他心中的 ‘义’ 而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而子贡的做法,固然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 ’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了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区别
子贡赎人是把自己想象成圣人无欲无求的出发点,子路受牛是现在普通人立场希望好事有好报,两人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会造成社会风气走向,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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