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集团分管货运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货运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负责货运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预案职责。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8落实“四位一体”出入库合格证制度。
1.9落实各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挥货运安全生产。
1.10制定年度货运安全工作计划。
1.11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标准2.1年初制定年度货运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2适时修订完善货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参与实施和演练工作。
2. 3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 4每月参加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议。
2. 5执行安全会议决议,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2. 6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2. 7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货运安全检查。
2. 8每月对货运产业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 9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 10按规定对货运产业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11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 12及时、如实报告货运行车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意见。
3、安全考核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 2未按规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3. 3货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10分。
3. 4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 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3. 6货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20分。
3. 7未制定年度货运安全工作计划,扣20分。
3. 8不按时参加安委会,每少一次扣20分。
3. 9未及时组织货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 10未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扣20分。
3. 11未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扣50分。
3. 12不执行安全会议决议,扣50分。
3. 13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3.14因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3. 15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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