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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介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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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介绍怎么写

篇一: 居委会换届选举问答

居委会换届选举问答

1、 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方式之一。 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是夯实基层基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 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是围绕大局推进工作、 努力实现“四个确保” 的有力保障。

2、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 居委会如何组成?

《居委会组织法》 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4、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几年一届?

《居委会组织法》 第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本届居委会是 2006 年选举产生的, 到今年已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5、 居民会议有哪几种形式?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 派代表参加, 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6、 如何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 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 派代表选举产生; 根据居见, 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7、 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的要求是指什么?

按照《居委会组织法》 第规定精神, 居委会成员应在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中产生。

8、 户 籍不在本社区的居民是否可以参加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上海市民, 应当在其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 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 并在本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来沪人员, 本人有要求, 在取得原户 口 所在地的身份证明后, 可登记参加居住地的居委会选举。

9、 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有何意义?

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是保障我国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最直接的体现, 也是确保居委会成员最大程度反映居愿、 代表居民权益的一种民主实践。

10、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是什么?

本市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为《上海市居委会选举工作须知》。

11、 宣传发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 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 , 使广大居民了 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 的、意义、 程序、 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 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宣传方式可以利用广播、 电视、 报纸等大众传媒; 利用黑板报、 标语、 海报等简便方式; 召开会议; 或者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12、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有哪几个阶段?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为准备工作阶段: 主要有建立选举机构、 制定选举计划、 选举居民代表和推选小组长、 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组织选民登记等。

第二为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 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 , 使广大居民了 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 的、 意义、 程序、 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

第三为组织实施阶段: 主要是组织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介绍候选人、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完成印制选票、 制作投票箱、 选举会场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投票选举、 另行选举等。

第四为总结验收阶段: 主要是收集整理选举工作档案、开展检查验收, 并进行工作总结。

13、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谁主持?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

14、 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1) 依法拟定选举工作方案, 提交居民会议讨论;

(2) 开展选举的宣传、 发动工作;

(3) 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 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布;

(5) 组织居民登记, 审查居民的选举资格, 并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名单;

(6) 组织居民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7) 主持投票选举, 公布选举结果, 并报街道、 镇(乡 )备案;

(8) 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群众来信受访;

(9) 总结选举工作, 整理、 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5、 是否可以规定居委会候选人的条件?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 第,“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 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也就是说,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候选人提出任何关于年龄、 学历、 民族等方面的规定。

16、 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 第九条,“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 派代表参加, 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代表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

17、 居民代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居民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本居民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有一定的议事、 决策能力; 遵纪守法, 公道正派, 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8、 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确定?

居民代表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 可连选连任。

19、 居民代表数额如何确定?

居民小组范围一般在 10 至 30 户 之间, 最大不超过 50 户 。一般每个居民小组选举 2 至 3 名居民代表, 居民小组范围在30 至 50 户之间, 选举 4 至 5 名居民代表。

20、 居民代表如何进行更换?

大多数居民对居民代表不满意的, 可以予以更换, 居民代表的更换按原选举方式进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随意更换居民代表。

21、 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本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有一定威望和群众基础; 廉洁自律、 秉公办事;热心为居民服务。

22、 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如何确定?

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 可连选连任。

23、 居民小组长如何产生?

居民小组长由本小组 18 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居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投票选举产生。

24、 如何确定选民资格?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 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5、 如何进行选民登记?何时公布选民名单?

按照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登记日 期和处所, 以居住地为原则, 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进行登记。 居民选举委员 会应当 对登记的选民名 单进行逐个核实, 做到准确无误。 对确认的名单应当在选举日 20 日前按居民小组顺序排列, 张榜公布。

26、 如何进行补正登记?

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 可以在选举日 10 日前向选举委员会提出。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 5 日前做出解释或补正, 并公布补正后的名单。 有选举权的居民人数以补正后的为准。

27、 如何提名初步候选人?何时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 由有选举权的居民 10 人以上联合提名; 采取户 代表选举方式的, 由 5 名以上户 代表联合提名; 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 由居民代表 3 人以上联合提名。 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应当在选举日 10日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28、 在差额选举中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

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 具体差额数, 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拟定选举工作方案时规定。 联名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额多于规定差额数的, 应当由居民会议投票预选产生, 以得票多的确定正式候选人; 也可用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

29、 选举前正式候选人是否可以退出?

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 如有候选人要求退出, 应当由本人在选举日 之前提出书面申 请, 并经居民选举委员 会确认。 缺额的正式候选人从该职务初步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或经居民会议民主协商) 递补, 并向居民公布。

30、 居委会成员是否可以连任?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 第,“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1、 候选人名单如何进行公示?

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5 日以前张榜公布。 采取投票预选方式的, 候选人名单按照得票多少顺序公布; 采取民主协商方式的, 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公布。

32、 如何进行候选人介绍?

居民选举委员会介绍: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的向选民介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情况。 介绍的时间, 从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 到投票选举日之前结束。 投票选举日当天应当停止介绍。 形式主要有口 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两种。自 我介绍: 在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 候选人可以向居民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 当选后的打算。 自我介绍的时间从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 到投票选举日之前结束。 主要有现场发表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和在规定时间 和场所张贴书面材料两种形式。

33、 换届选举会场和投票点应如何布置?

选举会场要布置得庄严、 隆重。 会场上方要悬挂“第 X次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 会标。 会场设领票处、 公共代写处、秘密写票处和若干投票箱。 投票站的场地大小以方便选民投票为宜, 场地周围张贴与选举有关的宣传标语。 投票站应当设领票处、 公共代写处、 秘密写票处和若干投票箱。

34、 选举大会主要包括哪些程序?

(1) 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2) 推选总监票人、 监票人、 唱票、 计票工作人员;

(3) 宣布选举方式和投票方式;

(4) 检查、 密封票箱;

(5) 领取选票、 写票;

(6) 投票;

(7) 开箱验票;

(8) 计票;

(9) 宣布选举结果;

(10) 封存选票;

(11) 公布选举结果;

(12) 新老班子交接。

35、 投票方式有哪几种?

(1) 选举大会投票方式

(2) 投票站投票方式

(3) 委托投票方式

36、 如何推选总监票人、 监票人、 唱票、 计票工作人员?

总监票人、 监票人、 唱票、 计票工作人员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 在选举大会上以鼓掌或举手表决形式通过。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或总监票人。

37、 委托投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选民因外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 不能参加投票的, 可以在选举日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领取委托书, 书面委托居民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个选民可以接受一至三人的委托投票, 并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采取户代表、 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 不可以委托投票。

38、 居委会换届选举中, 是否可设置流动票箱?

设立流动票箱, 是全国其他地方针对地广人稀, 一些老弱病残选民不能到选举大会、 到投票站参加投票而采取的一种投票方式。 其目 的是使这些有特殊情况的选民能享受民主选举权利, 提高参选率。 但是, 这种投票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弄虚作假, 容易引发选举争议。 因此, 中办发[2002]14号文件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 由于上海城区交通便捷, 为了 规范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本市目 前不允许使用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对确实因身体原因等不能到选举大会、 投票点进行投票的, 可采取委托投票的方式参加选举。

篇二: 社区居民委会换届选举公告样本

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

公告样式(仅供参考)

一、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

为搞好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 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负责组织和主持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特此公告。

××社区党(总) 支部 ××社区居委会

年月 日

二、 选举方式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

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本社区第× 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 望居民相互转告,积极行使民主权利。

特此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月 日

三、 选民登记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

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 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投票选举日 为× 年× 月 × 日 , 选民登记日 为 × 年× 月 ×日至×月 ×日, ××、 ××、 ××…为选民登记员。 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 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居民, 请于×月 ×日前到 登记, ×月 ×日将公布选民名单。 望各位居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 配合登记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范围包括: ①凡在本社区常住、 拥有本社区户籍的, 应登记为选民; ②户籍在本社区、 在外居住连续两年以上的, 可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③户 籍在本社区, 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 通知其进行选民登记, 其书面声明不参加登记的, 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④户 籍不在本社区, 但在本市范围内, 且在本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应登记为选民; ⑤户籍不在本社区, 但在本市范围内, 且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 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 应登记为选民;⑥户籍不在本市, 但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本人要求登记的, 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予以登记。 符合以上④、⑤、 ⑥项之一的居民在进行选民登记时, 须由户 籍所在地的村(居) 民选举委员会或村委会、 社区居委会出具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举登记的证明, 始得登记。

选民登记地点:

热线电话:

特此公告。

年 月 日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篇三: 居委会候选人推荐办法

第九届新风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

推荐办法(草案)

一、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 /《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和《扎兰屯市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的规定, 结合我社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二、 建设社区着力建设一支以 45 岁左右为主体, 35 岁左右占一定比例; 高中文化水平不低于 70%, 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占一定比例的年龄较轻、 学历较高的居民委员会班子。 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可以从机关、 办事处下派干部或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 好中选优, 也可以自荐, 经过居民代表会议讨论、 协商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委员候选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1) 遵守法律、 法规和,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和民族团结。

(2) 办事公道、 廉洁奉公、 作风正派、 有群众威信、 热心为居民服务。

(3) 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身体健康, 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本届居委会人数由 4 人组成, 即主任 1 人、 副主任 1 人、 委员 2 人。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 不能推荐为社区居委会候选人, 即政治素质差, 思想觉悟低, 对抗和国家的;在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 搞拉票贿选或操纵、 干扰、 蓄意破坏选举的; 受到党政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受过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组织的; 参与或组织过件、 越级上访事件的; 利用宗族势力或黑恶势力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 道德品质差、 不遵守社会公德、 群众认可度低的; 违反计划生育的; 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三、 大会的推荐工作, 由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 由居民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产生, 以得票多少为序, 按照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 1 人的名额确定候选人名单。 由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正式候选人要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选民登记确认书》、《竞选资格确认书》, 并上报事处备案。

四、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 变更, 其名单应于选举日五日前按得票多少在社区张榜公布,并上报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 在居民代表民主推荐方面, 参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参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会议方为有效。

六、 在填写预选票时, 按照事处提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名额填写预选票, 每一张选票所推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 推荐票为有效票, 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 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 选举无效, 应重新进行选举。对预选票要逐张认定, 部分不清、 部分作废, 全部不清的,全部作废。 对选票出现错别字的, 由监票人、 换届选举委员会及指导组认定, 若指向清晰, 错别字部分视为有效, 若指向不明确, 错别字部分视为无效, 其他非错别字部分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 圆珠笔或碳素笔填写, 位置要端正, 字迹要清楚, 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七、 推选结束后, 候选人放弃候选人资格的, 要在 3 日内提交书面声明, 所空名额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 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 大会设投票箱 1 个。 投票顺序, 先由工作人员先投票, 然后再由其他人员依次投票。

九、 推荐大会分别设监票人 1 名, 计票人 1 名, 唱票人 1名, 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 并经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开展工作。

十、 投票结束后, 当众开启票箱, 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预选票情况, 由主持人宣布推荐是否有效。

十一、 推荐过程中, 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 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与街道换届工作组共同研究决定。

十二、 本推荐办法经推荐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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