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会以婚姻存续年限为依据进行份额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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