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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