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沈阳能异地办理身份证了,沈阳市正式启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异地办理流程:1、本人到实际居住地区派出所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达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派出所领取证件。换领证件时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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