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有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四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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