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不可以申请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事由发生后应立即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债权、债务,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注销后是否可以申请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事由发生后15日内,即公司注销前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公司注销后是不可以申请清算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因注销成立的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注销成立的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债权、债务,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拓展延伸
公司注销后的财产清算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司注销后的财产清算程序及注意事项是指在公司注销后,对其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处理的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成立清算组,并向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登记。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其次,清算组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查、评估和处置。清查财产包括核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评估财产则是确定财产的价值,而处置财产则是根据清算方案的要求进行转让、变卖等操作。在进行清算过程中,清算组还需要履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清算组还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手续。在进行公司注销后的财产清算时,应特别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算工作的合法、公正和有效进行。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不可以申请清算。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债权债务、通知债权人、处理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等。公司注销后的财产清算程序需要成立清算组,编制清算方案,进行财产清查、评估和处置,履行公告和债权人程序,并办理税务和社保注销手续。在进行财产清算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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