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及原告住所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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