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
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保卫处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主持、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带领保卫处全体同志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保卫处各项安全职责工作。
三、分析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保卫处年度,总结全年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向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四、督导检查保卫处与学校各二级学院和下属职能部门签定的安全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中的问题。
五、维护校园政治上的稳定和学习、生活上的XX。在发生重大社会政治性活动时期和一些政治敏感时期学生组织活动时,负责和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领导保持思想上的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校园的XX团结,做好本校学生的稳定和正确引导工作。
六、了解掌握学校的安全情况,尤其是突发事件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制止和控制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机关汇报,并协助侦破工作。
七、做好校园消防安全
的宣传,检查工作,督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定期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检修、更新。保证其使用的有效性。
八、负责做好新生户籍的迁入和户籍的迁出管理工作,解答相关的和办理手续。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有关规定,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我局安全。
2.掌握我局安全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3.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依靠基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搞好“四防”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反映,做好外事保卫工作。
6.保卫要害部位和机密文件的安全,严格保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
7.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发生。
8.对职工进行,预防各种火灾事故,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
9.对在治安防范、安全防火等安全保卫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局申报奖励和表彰。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安全防火制度等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内保工作的方针,按照保卫工作的要求和机关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带领全局职工积极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
二、带头执行决议,定期向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验,不断推动和改进保卫工作,坚持例会制度。
三、负责全局职工的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业务知识,提伍的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
四、考察各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规范各种制度,并定期对校区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全局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做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岗位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六、协助主管领导与二级单位人签订责任书,做好全局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总评,认真贯彻执行综合治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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