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协议
甲方:_________ 黑龙江省采购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黑龙江省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 年第1期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采购协议供货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本协议。
一、供货对象:
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中标人及代理商
甲方通过招标确定乙方为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及服务中标人。确定由乙方推荐的,经各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考察通过的供应商为乙方中标产品授权代理商。乙方按本合作协议约定与确定的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报黑龙江省采购办及采购中心备案。
三、协议供货的产品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协议供货产品为()。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不低 投标承诺,及时更新产品及选配件、耗材等详细信息。(产品的具体型号、配置详
见投标文件)
四、产品价格
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价格或优惠率是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或最低优惠幅度。采购人在具体采购时,可以与供应商就价格或优惠率进行谈判。中标人应当保证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低 市场平均价格,同种配置产品的每次报价不得高 其上一次报价(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价格计算方法:
成交价=媒体价优惠率
具体媒体报价及优惠率(详见投标文件)
2、价格调整: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限内,协议供货中标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当及时按投标承诺调整中标价格。调整后价格的优惠率应在保证不降低配置标准的前提下不高 该产品中标时的优惠率。
3、产品替换: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限内,协议供货供应商中标产品出现更新换代、停产的,在不降低产品质量和配置档次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该产品的替换产品,其协议供货的优惠率不得高 原投标承诺的优惠率。
4、新产品价格确定:协议供应商推出新系列产品,应保证不低 投标承诺的协议供货优惠幅度。
5、促销产品价格:甲方采购乙方促销产品时,按乙方给与甲方优惠价格和促销中最低价执行。
五、协议供货限额标准及运行规程:
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六、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接到协议供货单位订单后,与其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应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供货单位指定的地点,不可抗力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质量保证
乙方向采购单位提供的协议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的承诺。
八、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提供协议供货项目总协调人名单(见附表1),若协调人发生调整,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2、乙方应提供其产品在全省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情况,如服务网点发生变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3、乙方应提供其授权代理商联系表(见附表1),授权代理商如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供货,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说明其理由并提供补救办法。
4、乙方产品价格、配置调整及新产品发布(见附表2),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由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在黑龙江省采购网上公告。
九、资金支付的方式和程序
1、资金支付方式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采购单位自行支付两种方式。
2、资金支付程序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十、权利和义务:
除了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权利义务外,甲乙双方承诺:
1、在合作期内,采购当事人发生影响本协议执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甲方应及时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并由其予以处理。
2、在合作期内,对因甲方和采购人原因产生的采购资金支付问题,甲方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3、为满足协议供货工作的需要,甲方可以在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和有关信息。
4、乙方应保存与中标产品有关的有关报价和配置所在的历史网页1年,随时提供给招标人审查。
5、乙方及其授权代理商在供货和验收时,应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合同及验收文本(见附表3、4)。
6、乙方及其授权代理商保证共同遵守和执行协议供货的承诺。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招标承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协议争端的解决
1、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进行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由黑龙江省采购管理办公室复议,复议不成则提交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双方需继续执行协议中除争论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费用承担
协议供货表中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中标价格中包含了配套服务及相关配件等,采购单位无需再另外付费。
十四、履约保证金及执行:
1、乙方应向省级采购中心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省本级代理商需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及时返还。
2、乙方或其代理商提供的产品价格如高 同种配置的市场价格,经核查属实,甲方将按两倍 成交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的,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缴。
3、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限和格式报送价格及产品调整事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按每天1%的比重扣缴。
4、执行协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或授权代理商无故中止或终止本合作协议或授权代理协议,甲方有权扣缴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五、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各自部门批准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为六个月。
十六、协议终止:
1、有效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2、乙方及乙方的协议代理商在执行黑龙江省协议供货活动中,累计5次违背自己的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取消其参与协议供货的资格。
十七、其他条款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延长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附表1.项目总协调人联系表
附表2.协议供货代理商联系表
附表2.中标价格调整表
(遇产品价格调整时使用)
注:1、降价额=原始中标价价格;
2、配置变更情况栏只列配置变更的部分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_______
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签订地点:_____( 甲方)采购单位名称:_____( 乙方)协议供货代理商: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年第期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协议供货承诺书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付款方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单位自行支付:_____( )。
二、采购产品品牌、型号、基本配置标准、媒体价格、优惠率、供货价格、数
1、协议供货价=媒体价格(中标供应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报价)优惠率;
2、优惠率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所能享受的最低优惠率。
三、保修:计算机和服务器类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供货单位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未公布标准以及其他各类产品应依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条款___ 投标产品质量保障和服务表》的标准提供服务。(请从中国采购网___ .或黑龙江省采购网___ .查询)。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单位授权公司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采购单位指定收货人。
1、供货单位授权公司应在交货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授权公司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装箱单;
2、供货单位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 98%。
提出异议时间:个工作日。
六、付款期限、供货单位授权公司开户行名称及账号、邮编、传真付款期限:
供货单位授权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邮编:传真: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单位指定协调人投诉();3、向采购办投诉();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提起诉讼()。
供货单位指定协调人投诉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0451_______35502九、其他约定事项:
1、黑龙江省年第期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合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单位、采购单位、省采购办、省采购中心各一联。
3、本合同应经省采购中心核对并签字盖章、经省采购办审核并加盖合同审核章、经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4、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黑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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