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边的楼主非要英文的读后感,我写了半天才几百个单词,还是你好,没什么特殊要求,下面进入正文:当我从那湮远的古代的纪年
发见那绝代风流人物的写真,
艳色使得古老的歌咏也香艳,
颂赞着多情骑士和绝命佳人艳色,蕴含着很多,多情,往往又依赖这艳色。一个多情的骑士和一个艳色的新娘,不得不佩服莎翁的思想,他对情爱的感觉似乎去不融入到他那悲喜交加的戏剧中,莎翁的作品看的不多,四大悲剧看了,戏剧就看了一个,诗歌太多,太过优雅,短时间也无法品位,那就只有在他的悲剧中去寻找,寻找那辈中的伤与痛,我看;李尔王时,似乎把所有的悲都灌注到那国王身上,看奥瑟罗,似乎把所有的辈都灌注到了苔丝狄梦娜的身上,痛恨那个伊阿古,而哈姆雷特带来的似乎在我这个还不是很老的男同志看来,可以说是恨到极点了,哈姆雷特竟怨到他的灵魂都不能安稳,去告诉小哈姆拉特一切,指引他复仇。兄弟,同为骑士,同是多情,一个成了国王,因为他英勇好战,所向披靡,一个只是同在战场,所以他沾着哥哥的光辉,将自己的名字点亮。艳色,因为她美丽动人,因为她艳丽馥郁,所以她成了王后,偷偷的厌倦了单调的生活,突然觉得世界太过安详,就决定去找点乐子于是她爱上了国王的弟弟,于是命就变得轻薄了。读我很感慨,爱竟是那么虚伪,生命竟可以那样轻薄,哈姆雷特的复仇,悲剧的完成,就这么简单,感到了世界上最亲密兄弟间的乱伦,虚假的爱,人心有时可以那样险恶,可是作者给我们的不只是悲,更多的是对理想社会的追求,读完后莫名的伤感一直缠绕着我,为什么毒药什么都要毒死,只因它不懂生命!感想就说到这吧,我打字太慢,还是写纸上比较爽,谢谢欣赏(这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评论,嘎嘎,是不是很专业,O(∩_∩)O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