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当事双方应在二小时之内,驾驶发生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责任。
4、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
第九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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