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 存货人:
第一条 仓储物
合同编号:123456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
第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保险月 日。期限: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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