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客运经营行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秩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保护乘客和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经营者的权益,减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果
自今年1月份以来,我局组织运政执法人员进行打击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行动30次,联合交警设卡执法2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车辆30辆次,检查车辆200余两次,查扣面包车2辆,查扣自制线路牌10张,行政处罚5起。
二、采取的措施
(一)做好宣传工作
为确保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所采取在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地方发传单、挂横幅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1、工作重点。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运管所集中力量,对非法营运频繁的区域如祥和街桥头、银兴菜市桥头、汽车客运站后门重点布控、重点打击。
2、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做好调查取证和解释疏导工作,不激化矛盾及引发群体性的事件。
3、建立投诉制度,及时处理问题。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受理、督办、回复。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整治内容的各类投诉及违章案件,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查处置,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三、存在的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查处客运非法违法行为难度较大,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法律法规出台导致认定违法行为困难。以前凡是涉及给付车费的行为都可直接认定为经营行为,20xx年7月28日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58号)第十条“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崇左市相关立法在全国范围内相对滞后,导致认定违法行为困难。
(二)查处措施不足。客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在法律
界定上仅是一个行政违法行为,近年来,国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出台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了很多执法行为,像以前钓鱼执法、使用执法车追赶或强行截停有违法嫌疑的车辆等措施现在都不能使用。
(三)乘客与驾驶员串供,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乘客为贪图方便快捷,不重视安全,主动乘坐无合法经营手续的黑车,并觉得执法人员工作阻碍了他们的出行,不配合执法,联合驾驶员做伪证甚至辱骂执法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客运非法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运输经营者的嚣张气焰,维护广大依法经营者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