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系中国正式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声明署名律师具有正式、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就委托人与群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关系等事宜,指派法律顾问何、律师在此谨发表律师授权声明如下:
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系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经济主体,其公司设立、股东人员结构、资本来源等均与群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及场地,系依约向群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购买或租赁,除前述买卖和租赁合同关系外,两公司之间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未受让或接收群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任何债务,群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债务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
x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