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交管理规定
交是两个运行班组的一个正常衔接,是上一个班全面详尽地向下一个班交待与传达生产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保证生产连续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为了平稳、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1。交时间:
小班(夜班)交接时间为8:00-8:30,若班车堵车或车维修等因素造成去各井场时间较晚,酌情掌握交时间。二、交地点:
1.在值班室进行工作交接并交接交记录本上方所记载具体事宜。
2.在生产现场对生产状况以及卫生进行确认与交接。
3.在库房进行工具确认与交接。
三、交手续:
双方以在记录本以及交接状况表的签字栏签字认可为界,签字确认后,代表交手续已履行完毕,之后双方不得争执。
四.交规定
1.当班人员在下班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将本班机器现状、存在问题等状况填写到交记录上。
2.人员在人员因故未到场,或未完成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3.人员应将本班工作进行状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向人员如实反映。
4.人员应认真阅读交接本记录本,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状况。
5.交人员应明确回复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6.交清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及领导指示、注意事项等,确实不能在本班完成的工作,经上级领导核准同意后,方可移交给人员。
7.交人员务必应对应对口交接,同时认真检查各种指示仪表,其显示应正常。不许搞信用交。
8.接、人员根据划分的区域共同到现场,巡视检查设备有无异常状况,检查结果相互汇报。
9.人务必做到四不离岗:即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故障未处理好不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不清楚,人不一样意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