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报酬及奖罚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班主任的薪酬由底薪、课时提成、续单提成、宣传提成几部分构成(试用期只有底薪) 班主任收入=底薪+课时提成+续单提成+签单提成+宣传提成+保险补助-扣发工资 课时提成=(所辖校区总课时×课时比)÷校区班主任人数 续单提成=校区所有续单×0.5%÷校区班主任人数
1. 基本薪酬:底薪为1800元/月(试用期 1500元/月,不享受课时提成) 2. 奖金结算:
1) 班主任转正后将有200元/月作为奖励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年度教师节(9月10日); 2) 课时提成执行以下标准:课时比=所辖校区周课时数/缴费学生人数; 课时比 提成标准 1.0及以下 1元/时 1.1~2.0 1.5元/时 2.0~3.0 2元/时 3.0以上 2.5元/时 3) 签单提成按照签单提成标准执行,未经主任授权不可以私自签单(自己外出宣传或电话营销拿回信息除外) 4) 外出宣传反馈成功签单奖励:100元/学生;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愿意遵守以下作息时间;
1) 班主任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周三或周二、周四,校区必须保证有一个班主任值班;
2) 每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或第二周可安排一次不超过七天的探亲假,但同一校区的两位主要领导不能同时休
假,必须保证每日17:00---22:00之间必须至少有一位班主任或专职咨询师及以上的领导在校区值班; 3) 每年春节可安排一次不超过四天的探亲假,即腊月的二十九晚上至正月初三之间,超过批复之外的时间视
为旷工;
4) 直系亲属的生日、住院治疗、婚丧嫁娶(除此之外算事假)等确实需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校校长请
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获得不超过五天的假期,尽量不占用周六周日。超过批复之外的时间视为旷工;
5) 由于行业特殊性,国家法定假日实行调休制度;
2.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以及在不损害人体健康的工作环境下工
作;
3.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的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
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时,原合同继续履行;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同意可
续签本合同;
3. 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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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 有严重渎职行为、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造成很大影响的;
4)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经乙方同意因怀孕或其他原因需长时间暂离工作岗位的; 7) 有贪污、挪用学校等经济违规行为的; 8) 辱骂家长、学生同事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的;
9) 散播不良言传或泄漏学校内部信息,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时,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辞职带来的相关损失;
6. 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1000元;
2.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应当向甲方赔偿违约金5000元;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私自带学生外出授课从中获利的.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时,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两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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