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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保密承诺书

来源:易妖游戏网


中国**银行保密承诺书

员工在中国**银行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中国**银行的商业秘密,为保障中国**银行的利益,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保密承诺书。

员工确认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承诺书内容,并完全理解承诺书各条款含义(包含文字含义及法律含义等)。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本承诺书所指的保密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的,又能为中国**银行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及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中国**银行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中国**银行经营管理战略方案、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商业计划策略和任务、商业模式、经营决策、投融资方案、投资计划、广告策划方案。

3、中国**银行内部掌握的合同、承诺书、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和文件。

4、中国**银行现有的技术信息、资料、数据、开发成果以及相关业务及营业信息。

5、中国**银行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6、中国**银行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所有未公布的与中国**银行营业、服务等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档案、

客户信息、招投标标底、制度、定价、采购渠道、货源情报、成本信息、价格体系(针对客户的报价)、销售策略等。

8、商业合作伙伴的技术信息、资料、数据以及相关业务、营业信息等。

9、中国**银行员工人事信息,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考核信息及资料。

10、中国**银行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专利、认证等。

11、中国**银行其他任何或所有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等任何标有机密(或类似表述)或员工被告知的秘密事项。

12、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的,随即被中国**银行书面确定为保密或专有的。

第二条 员工的保密义务如下:

1、员工在任职期间,在从事软件设计、开发、测试以及系统维护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时,必须遵守中国**银行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等,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中国**银行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中国**银行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中国**银行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技术信息、资料、数据等)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业务信息、营业信息等),以保持其机密性。

3、员工不得将涉及中国**银行商业秘密的实物、文字资料、电子文档等以窃取、摘抄、复制、

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中国**银行的商业秘密。

4、未经中国**银行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中国**银行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中国**银行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中国**银行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未经中国**银行书面同意,不得允许(出借、出租、出售、赠与、转让等中国**银行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中国**银行的商业秘密。

6、未经中国**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中国**银行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中国**银行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中国**银行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第三人。

7、未经中国**银行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中国**银行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中国**银行发生竞争,将中国**银行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中国**银行名义从事与中国**银行竞争的业务。

8、员工离职后仍需对其在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中国**银行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中国**银行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承担和任职期间一样的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9、员工在为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中国**银行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员工将承担中国**银行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中国**银行如因此而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中国**银行有权向员工追偿或因此引起第三人的扣押、没收及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中国**银行带来的损害或损失,员工应给与赔偿和补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中国**银行直接损失赔偿等,可

以从员工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10、员工在中国**银行工作期间,由员工本人或工作团队共同开发、设计的产品、软件、程序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专利、认证等归中国**银行所有,属于中国**银行的商业机密。

第三条 员工愿意采取如下措施以保证上述保密事项不为他人所知悉:

1、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中国**银行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其他电子媒介物、书籍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中国**银行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当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补偿。

2、员工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中国**银行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中国**银行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中国**银行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载体信息可以复制,则由中国**银行将其复制到中国**银行其他载体上并消除原载体上的信息并将原载体返还员工。

3、员工本人所持的涉及中国**银行商业秘密的各种文件、资料、电子移动存储设备等在本人离开办公室或外出时,允许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出中国**银行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

4、员工在为中国**银行工作期间,在利用电脑、工作站、主机、服务器等工具时(包括与各机器相连的各种网络通信设施),不进行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

5、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中国**银行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中国**银行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中国**银行秘密。

6、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中国**银行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相关主管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7、员工不得与中国**银行其它员工私下讨论或打听他人的工资等收入信息。

8、员工离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劝诱中国**银行的在职员工(以下简称“被劝诱员工”)离职,也不得向任何与科技信息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或猎头公司透露本行的任何人员信息以供其劝诱科技信息部的在职员工离职。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任何中国**银行的在职员工离职,则员工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该被劝诱员工在职时月工资的10至20倍。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定员工的保密义务期限适用下列第 款,员工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一)自中国**银行对本承诺书第一条的商业秘密告知员工时或员工获悉本承诺书第一条的商业秘密时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二)自甲、乙双方签订本保密承诺书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第五条 若违反本承诺书所述之员工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员工愿承担如下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一)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中国**银行规章制度,中国**银行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中国**银行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式提供中国**银行秘密或违章提供中国**银行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的。

(二)赔偿金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额为:中国**银行因员工的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证明的期待利益或所得利益损失,以及给中国**银行带来负面影响所造成的损失。

实际损失按如下方式计算:

○1因员工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中国**银行的收入下降的,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损失=期待利益-实际收入

②若中国**银行的损失因上述条款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员工因违约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中国**银行商业秘密许可费用的合理数额。

③中国**银行因调查和追究员工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中国**银行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也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三)员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情形,无论故意或过失均应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措施,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及时向中国**银行报告。

(四)因员工的违约行为侵害中国**银行的利益、权利的,中国**银行可以选择根据本承诺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

(五)员工任何形式的泄密都将视为违反中国**银行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中国**银行可视其具体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违纪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承诺书的效力和变更

本承诺书经员工签字,中国**银行加盖公章后生效。本承诺书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本承诺书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影响本承诺书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承诺书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甲、乙双方都应友好协商确认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与甲、乙双方的愿意符合。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双方同意由中国**银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管辖。

第 本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书补充承诺书,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承诺书由中国**银行**部保存。

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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