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的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无需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出首付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3、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判房子归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由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偿。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需要注意以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