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②对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