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