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了《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