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字有效性与反悔问题:
一、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时,通常情况下合同未成立,但若另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持有相关证据,对方认可,则合同成立。
二、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法定变更、合同无效、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违反公共利益或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况下,可反悔。
除以上情况外,单方面反悔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合同上只有我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通常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字能反悔吗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结语
合同签字是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和履行义务的重要步骤,一旦签订生效,通常不能轻易反悔。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情况下,以下情形可以考虑反悔:遇到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内容损害公共利益、恶意损害他人利益,或造成人身伤害或故意重大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除此之外,单方面反悔都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