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一部分财物可以减轻诈骗罪的情节,但诈骗行为已经构成,退款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即使退回一部分财物,诈骗行为已经构成,退款只能在量刑时减轻情节。
退一部分钱不能改变诈骗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有不同的处罚。
法律分析
当然算,所谓诈骗就是在对方不了解的情况下,使用欺骗的手段为自己谋划利益。所以即使是退了一部分甚至全都退了,但诈骗行为已经着手实行完毕了,就已经构成诈骗罪了,退回一部分财物可以使情节变轻,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适当减轻一点。
退一部分钱还能叫诈骗吗?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退还部分款项是否涉嫌欺诈?
退还部分款项是否涉嫌欺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上,欺诈通常指的是有意欺骗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然而,退还部分款项并不一定构成欺诈,因为退还款项可能是出于合理的商业考虑或解决争议的方式。关键在于退款的动机和方式。如果退款是出于诚意,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欺诈行为。然而,如果退款是虚假的、欺骗性的,或者是为了掩盖其他欺诈行为,那么就可能涉及欺诈。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退还部分款项是否涉嫌欺诈。最终的结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确定。
结语
退还部分款项是否涉嫌欺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上,欺诈通常指的是有意欺骗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然而,退还部分款项并不一定构成欺诈,关键在于退款的动机和方式。如果退款是出于诚意,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欺诈行为。最终的结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