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条件如下: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有扶养能力;
3、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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