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抚恤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伤残抚恤金一般是指当事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一般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属于残疾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房子是一个人出的钱离婚该怎么分割
房子是一个人出的钱离婚时分割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没有还贷情况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但若婚后存在还贷情况的,房产登记一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需要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若是婚后购买的,一般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该如何区分?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该按如下规则区分:
1、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指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财产为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